本报讯 黄道炳、王礼英、记者吴凌云报道:日前,记者从我市高招办获悉,2008年高招将加大对四类高考舞弊人员的惩处力度,对高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考生,除了取消其当年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外,还不得报名参加2009年的高考。
具体政策包括:
对在高考中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大多为高二学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
对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